湖南排污權如何交易明確了 競價為常態、協議為特例
為規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行為,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掇k法》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以下簡稱“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
排污權交易遵循“競價為常態、協議為特例”的原則,采取公開電子競價或者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批準的協議轉讓方式進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省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排污權交易的信息化建設,實現排污權管理平臺、政務服務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稅務平臺等業務的對接。
排污權核定方案應向社會公示。排污單位對核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出具核定結果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復核,也可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各級人民政府應按規定建立排污權儲備機制。探索建立健全其他支持污染減排的主體出資購買排污權的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有序參與污染減排和排污權交易,鼓勵對排污權進行抵質押融資,促進排污權交易多元化發展。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