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金素科技有限公司醫用同位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湖南中科金素科技有限公司醫用同位素項目》,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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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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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湖南中科金素科技有限公司醫用同位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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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東陽渡街道天友路以東,中核二七二鈾業有限責任公司以西,湖南中核金原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西北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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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湖南中科金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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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核工業二三0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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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建設內容:建設單位一期擬在醫用同位素生產廠房內規劃建設硝酸釷原料存儲及Ra-228分離區、GMP生產及質控區兩處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以及相應配套的輔助用房,具體內容如下: ①硝酸釷原料存儲及Ra-228分離區:位于生產廠房一層~三層,主要由硝酸釷原料暫存間、Ra-228分離線相關功能用房、中間成品庫、發生器回收處理室以及發貨大廳等區域組成,主要開展硝酸釷原料中Ra-228的分離及制備、Ra-224/Pb-212發生器回收處置以及放射性產品的包裝外售,涉及使用Th-232及其子體、Ra-224及其子體和Pb-212及其子體,為一處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為3.13E+09Bq; ②GMP生產及質控區:位于生產廠房三層,由Th-228分離線、Ra-224分離及發生器生產線、Pb-212分離及標記生產線以及質控和實驗室區構成,涉及使用Th-228及其子體、Ra-224及其子體、Pb-212及其子體,銷售Ra-224/Pb-212發生器、Ra-224溶液和Pb-212標記溶液,為一處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為2.34E+09B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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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本項目的輻射防護應符合《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的相關要求。 2、切實做好輻射安全防護工作,按照要求對放射性工作場所進行分區管理,并設置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狀態指示。配備相應輻射監測儀器,定期對輻射工作場所及周圍環境進行輻射監測,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3、制定項目操作規程,修改完善輻射安全與防護相關管理制度,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 4、做好輻射工作人員的放射性職業健康體檢、個人劑量監測和輻射安全培訓工作,建立規范的檔案,加強檔案管理。 5、將項目納入單位輻射環境監測計劃,做好自主監測工作,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6、本項目各槽罐局排廢氣經堿液噴淋塔等處理后由 DA002排放,各箱室局排及控制區功能用房全排廢氣經高效過濾器處理后由 DA002排放,排放的放射性廢氣中核素沉降后造成的對公眾的劑量滿足本項目劑量限值要求,按要求定期更換活性炭,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按照放射性固體廢物進行處理。 7、擬根據廢物類別及核素特性分類收集放射性廢物,對于含Pb-121和Ra-244的廢物,擬采用暫存衰變方式分別存放衰變30天和40天后至解控水平,且經檢測滿足清潔解控要求后作為非放射性固廢處置,其余含長壽命核素放射性廢物經收集后送放射性固廢暫存間進行暫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