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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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 |
建設地點 |
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道縣和寧遠縣 |
建設單位 |
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建設分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可滿足永州南部地區負荷快速增長的需求,緩解紫霞500kV變電站的主變上網壓力,加強永州南部220kV電網結構,提高地區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因此,建設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是必要的。 本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永州南500kV變電站新建工程、紫霞500kV變電站500kV間隔擴建工程、新建永州南~紫霞Ⅰ回500kV線路工程和新建永州南~紫霞Ⅱ回500kV線路工程。 (一)永州南500kV變電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設(1×750+1×1000)MVA主變壓器(分別利舊于民豐500kV變電站2#主變和鶴嶺500kV變電站3#主變)、500kV出線2回、220kV出線4回、2×60Mvar并聯電容器和4×60Mvar并聯電抗器。 (二)紫霞500kV變電站500kV間隔擴建工程:本期擴建2個500kV出線間隔至永州南500kV變電站,擴建1×60Mvar并聯電抗器。變電站擴建在站內進行,不新征用地。 (三)新建500kV線路工程 1.新建永州南~紫霞Ⅰ回500kV線路工程:新建線路路徑全長51.6km,其中與本期新建的永州南~紫霞Ⅱ回500kV線路工程同塔雙回架設1.5km,單回架設50.1km。 2.新建永州南~紫霞Ⅱ回500kV線路工程:新建線路路徑全長51.9km,其中與本期新建的永州南~紫霞Ⅰ回500kV線路工程同塔雙回架設1.5km,單回架設50.4km。 本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道縣和寧遠縣。工程計劃2026年建成投產,靜態總投資約為8243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為562.5萬元,占總投資0.68%。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施工期噪聲 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控工作,采用噪聲水平滿足國家相關標準的施工機械或采取帶隔聲、消聲設備的機械,控制設備噪聲源強;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間高噪聲施工;運輸材料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時應做到輕拿輕放。 2.施工期揚塵 施工臨時堆土應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氣干燥時應進行人工控制定期灑水;加強材料轉運與使用的管理,合理裝卸,規范操作;變電站施工過程中,應嚴格落實“6個100%要求”;針對道路運輸車輛加強環保管理,采用經檢驗具有環保合格標志的運輸車輛,并優先采用新能源或先進排放標準運輸車輛,針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宜采用新能源或先進排放標準機械;對臨時堆土、運輸過程中的土石方等應采用密閉式防塵布(網)進行苫蓋,施工面集中且有條件的地方宜采取灑水降塵等有效措施。 3.施工期廢水 新建變電站施工期應在施工營地內先行修筑滿足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的化糞池;線路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租賃民房旱廁或化糞池進行處理;將物料、車輛清洗廢水、建筑結構養護廢水集中,經過沉砂處理循環利用;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盡量避免雨天開挖作業;同時要落實文明施工原則,不外排施工廢水;施工期間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垃圾、棄土、棄渣,禁止排放未經處理的鉆漿等廢物。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施工保護措施:對位于或臨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級陸域保護區的塔基進行明確勘察定位,杜絕由于施工管理疏忽,造成塔基偏移;塔基處施工臨時占地盡量利用植被稀少處,盡量減少臨時占地面積;在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施工時,采用臨時防護欄、彩帶等材料先將塔基施工所需的范圍進行臨時圍欄,嚴格限制施工活動范圍,設置水源保護區內施工活動的警示牌,標明施工注意事項;對施工擾動區域根據地形地貌條件設置必要的護坡、擋土墻、排水溝等工程防護措施,并做到先防護后施工;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區域進行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塔基區及臨時施工道路等臨時占地區域根據原有土地功能實施恢復。 4.施工期固體廢物 臨時土石方應集中堆放、及時回填,以減少棄土棄渣的產生;變電站施工人員在施工營地內產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應分開堆放,并安排專人專車及時清運或定期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處置;;剝離的表土全部回覆于塔基區用于植被恢復,嚴禁就地傾倒壓占塔基占地范圍外植被或順坡溜棄;施工臨時占地采取隔離保護措施,如鋪設彩條布、草墊或棕墊,防止施工活動破壞地表植被;施工結束后將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殘渣等及時清除,以免影響后期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復,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于線路工程拆遷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應進行綜合利用,確實無法綜合利用的部分應及時清運至當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場妥善處置,并明確水土流失防治責任。 5.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 路徑方案設計時綜合考慮沿線林地的分布,盡量從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的區域通過,對未能避讓的林地采用高跨的方式通過;桿塔設計時盡量選用檔距大、根開小的塔型;在保證線路運行安全的前提下,適當增加檔距,減少桿塔數量;③施工前加強現場踏勘,優化施工場地范圍、牽張場、材料場等布局,優化施工便道設計,充分利用現有道路,減少新建施工臨時便道。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 1.電磁環境:電磁環境敏感目標處的工頻電磁場能夠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規定的4000V/m、100μT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聲環境影響:變電站、線路沿線噪聲敏感目標聲環境質量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相關標準要求。 (三)運行管理和宣傳教育 1.對當地群眾進行有關電磁環境宣傳工作。 2.建立各種警告、防護標識,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依法進行運行期的環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要求,分別于2024年9月2日、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2日,在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官網上進行了3次網上公示。2025年4月17日、18日,在工程電磁和聲環境敏感目標處或其所在行政村的村委會公告欄張貼相關信息,開展了現場公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在三湘都市報開展了2次報紙公示。 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發布后,至意見反饋截止日期,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