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核醫學科樓核技術利用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核醫學科樓核技術利用改建項目》,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
郵 編:410019
聯系電話:0731-8569809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核醫學科樓核技術利用改建項目
建設地點
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路139號核醫學科樓一層、三層、四層
建設單位
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核工業二三0研究所
項目概況
建設內容: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擬對核醫學科樓進行整體改造提升,在核醫學科樓一層、三層、四層各建設一處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建設內容包括:
(1)將核醫學科樓一層原放射科磁共振檢查用室改造為SPECT顯像工作場所。規劃建設1間SPECT-CT機房和相關輔助用房,擬配置1臺SPECT-CT機(III類射線裝置),并新增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99mTc、203Pb開展顯像診斷,為一處新增的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
(2)將三層西北側原核醫學科門診辦公用房改造為核素敷貼治療工作場所和辦公用房。規劃建設1間敷貼治療室及相關輔助用房,擬新增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P-32開展敷貼治療,為一處新增的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
(3)將四層西北側現有SPECT工作場所改造為核素治療工作場所。規劃建設2間核素治療留觀病房及相關輔助用房,擬新增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Lu-177、Y-90、Ac-225、Pb-212開展核素治療,并相應地調整已許可使用非密封放射物質I-131甲測和甲亢治療項目、Sr-89核素治療項目、I-125(粒子源)植入治療項目核素的操作量,擬申請注銷工作場所其他已許可使用的非密封放射物質Sm-153、I-125、Tc-99m和1臺SPECT,該場所仍為一處乙級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場所。
(4)擬重新規劃建設各工作場所通風系統和給排水系統。新建1座放射性衰變池系統用于收集處置三層、四層工作場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水,現有老放射性衰變池系統擬利舊,用于收集處置一層工作場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水。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嚴格按照《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的規定,將輻射場所分為控制區和監督區,加強區域的管理,限制無關人員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核醫學科輻射工作場所屏蔽體設計應滿足《核醫學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HJ1188-2021)和《核醫學放射防護要求》(GBZ120-2020)的要求。
3、按照環評要求配備輻射劑量監測儀、表面沾污儀、個人劑量報警儀等,嚴格落實輻射監測方案,定期開展場所輻射水平監測,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4、加強非密封放射性物質管理,配備專人負責管理工作,建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臺賬;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使用過程中應規范操作,避免非密封放射性物質潑灑、泄露;加強對接受放射性核素診斷病人的管理,避免受檢人員在工作場所隨意流動。
5、本項目的所有輻射工作人員應按要求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合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并做好崗前職業健康體檢;建立健全個人劑量和職業健康檔案,所有輻射工作人員均應按要求佩戴個人劑量計并接受劑量監測。
6、根據《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和環評報告表預測,該項目實施后你單位公眾和職業照射劑量約束值分別執行0.1mSv/a和5mSv/a。
7、按照環評報告要求完善輻射防護、環境安全管理、事故預防、應急處理等規章制度,確保各項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