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醫院本部核醫學科(西區)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退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湘潭市中心醫院本部核醫學科(西區)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退役項目》,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
郵 編:410019
聯系電話:0731-85698092(省生態環境廳)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湘潭市中心醫院本部核醫學科(西區)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退役項目
建設地點
湘潭市雨湖區和平路120號湘潭市中心醫院本部核醫學科樓一樓
建設單位
湘潭市中心醫院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湖南貝可輻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建設內容:醫院擬將本部院區內1處核醫學科場所即核醫學科(西區)進行退役,場所內原使用一臺SPECT/CT,本次一并退役。本項目退役工作場所與核醫學科(東區)共同使用一個衰變池,故本次衰變池不退役。。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主要環境影響為電離輻射。
主要預防和減輕措施有:制定退役方案,落實退役過程中輻射防護及安全措施。
做好退役場所遺留物的清理處置工作,退役場所遺留設備、設施、物品的清潔解控控制水平應滿足《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的規定。
擬退役場所應張貼電離輻射警示標識或設置輻射警戒線,保持場所封閉,做好安全防盜、防火等工作;
退役工作完成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退役項目終態驗收,驗收合格后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變更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