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人民醫院新增核醫學科核技術利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日內批準《寧遠縣人民醫院新增核醫學科核技術利用建設項目》,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
郵 編:410019
聯系電話:0731-85698092(省生態環境廳)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寧遠縣人民醫院新增核醫學科核技術利用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
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舜陵鎮重華北路1號
建設單位
寧遠縣人民醫院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湖南省湘環環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建設內容:寧遠縣人民醫院擬重新調整放療中心三樓布局規劃,將南側區域改建為核醫學科場所。改建后的核醫學科場所主要使用核素I-131(用于甲亢治療)和Tc-99m(使用1臺SPECT/CT開展顯像診斷),日最大操作量分別為3.7E+9Bq和7.4E+9Bq,場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為3.774E+8Bq,為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本項目的輻射防護應符合《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的相關要求。
2、切實做好輻射安全防護工作,按照要求對放射性工作場所進行分區管理,并設置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狀態指示。配備相應輻射監測儀器,定期對輻射工作場所及周圍環境進行輻射監測,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3、制定項目操作規程,修改完善輻射安全與防護相關管理制度,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
4、做好輻射工作人員的放射性職業健康體檢、個人劑量監測和輻射安全培訓工作,建立規范的檔案,加強檔案管理。
5、將項目納入醫院輻射環境監測計劃,做好自主監測工作,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