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虞公港鐵路專用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期對湘陰縣虞公港鐵路專用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批復,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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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湘陰縣虞公港鐵路專用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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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湖南岳陽湘陰縣;湖南岳陽汨羅市 |
建設單位 |
湖南虞公港鐵路建設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葆華環保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湖南虞公港鐵路建設有限公司擬投資214873.79萬元新建湘陰縣虞公港鐵路專用線工程,永久占地面積82.9147hm2,臨時占地39.4875hm2,該項目出接軌站古培塘站后,并行京廣鐵路于1.3km處下穿平益高速跨京廣鐵路大橋,至汨羅市青春大道往西,并行規劃的通港公路西行至虞公港港區終點,正線全長約22.433km,適應性改建既有古培塘站(K1500+252.1~K1502+200),設置交接線2條,有效長度1050m;機待線1條,有效長度75m;安全線1條,有效長度50m。新建虞公港站,設置到發線3條(含正線),有效長度850m;機待線1條,有效長度75m;停放線2條,有效長度分別為260m、120m;整備線1條,有效長度不小于85m。新建2個鐵路裝卸作業場,散貨貨物裝卸場內設置1條裝卸作業線,有效長度2020m;集裝箱兼笨重貨物裝卸場內設置1束2線裝卸作業線,有效長度均為780m。配套建設其他生產配套基礎設施。結合《岳陽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湘陰虞公港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岳環評〔2022〕75號)及環評報告書,本項目設置的鐵路散貨裝卸場內不設置貨物堆場,僅在鐵路散貨裝卸場建設場坪、鐵路線路、公轉鐵裝卸設施。鐵路散貨裝卸場連接的皮帶廊道、鐵路裝車機(含裝車樓)等裝卸、除塵設備屬虞公港一期工程內容,由湖南省虞公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實施建設。該專用線設計時速60km/h,初期、近期和遠期貨物列車對數分別為9對/日、11對/日和15對/日。項目土石方開挖總量99.99萬方,填方173.10萬方,借方109.23萬方,棄方36.12萬方,項目需設1處取土場和1處棄渣場。其中69.44萬方借方來源于上月塘取土場,39.79萬方借方通過外購獲得,36.12萬方棄方均棄置于吳家段棄渣場。項目占地及評價范圍內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天然林、公益林等環境敏感區。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27.9014hm2,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復前,本項目不得開工建設。該項目已取得省發展改革委的可研批復,并通過省水利廳組織的關于水土保持方案的專家審查會。 根據項目《報告書》結論、專家評審意見、湖南省生態環境事務中心《關于<湘陰縣虞公港鐵路專用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意見的報告》(湘環事評環〔2025〕3號)以及岳陽市生態環境局的預審意見,該工程符合相關規劃要求,在全面落實《報告書》及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有效緩解,我廳原則同意該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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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工程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須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并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從生態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圍,合理安排工期,減輕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采用綠色施工工藝,加強邊坡防護,盡量減少路基開挖創面,并重點落實設置護坡、臨時攔擋、臨時排水溝、沉砂池等各項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和減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壞。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加強堆存的環境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復和農田復耕。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場地采取生態修復。強化景觀設計,做好路基邊坡、站場綠化工程,確保工程與周圍自然環境相協調。 (二)嚴格落實環境振動及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評價范圍內分布有聲環境保護目標54處、環境振動保護目標39處。建設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優選低噪聲施工機械和施工工藝,合理安排物料運輸線路和時間,必要時在施工現場進行圍擋或設置移動聲屏障,對于噪聲較大的固定聲源采取減振基座等降噪措施,避免噪聲和振動污染擾民。對噪聲預測超標的19處聲環境保護目標(龍塘村八組,龍塘村九組、十組,雁塘村一組、十四組,童家村八組,九龍村九組、十組,白水村六組,一塘村八組,一塘村十組,葛家村大托塘,葛家村十一組、十二組,坪屋,李公塘村,稠南塘文明小區,同仁村一組,丁頭壩村,千秋十二組,龍華村,吳公村五組、六組,吳公村十五組),超標的橋梁段采取安裝2.5米高的聲屏障措施,超標的路基段安裝3.0米高的聲屏障,并確保超標路段聲環境質量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相應類別標準限值要求。合理規劃鐵路兩側土地功能,建設單位應配合地方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噪聲超標范圍內不得新建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社會福利等噪聲敏感建筑物。加強鐵路管理、提高鐵路裝備技術含量,進一步降低鐵路噪聲的影響。運營期加強集裝箱兼笨重貨物裝卸場和散貨貨物裝卸場裝卸噪聲控制,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裝卸作業時間(避免在午休及夜間裝卸),加強裝卸設備檢修維護及貨場四周的綠化。預留環保資金,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必要時采取增補或強化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確保項目周邊聲環境敏感點預測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標準要求。 (三)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期應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文件規定,施工現場嚴格落實“8個100%”。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落實灑水抑塵、濕法作業、車輛清洗、密閉運輸、路面硬化、限速行駛等措施。混凝土攪拌站應采用全封閉作業,站內須配備煙氣、粉塵收集和凈化裝置,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 (四)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肥田。施工廢水經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沿線涉水施工選擇在枯水期進行,涉水橋墩采用圍堰施工,橋梁鉆孔樁施工產生的泥漿干化處理后優先用于填方工程,施工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嚴格管理施工機械,嚴防油料泄漏和傾倒廢油料。運營期古培塘站、虞公港站和虞公港綜合維修工區生活污水經收集和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部分用作站場內部綠化、地面沖洗等,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周邊溝渠。加強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針對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防止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等造成污染。 (五)落實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措施。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固體廢物在站場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相關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運營期日常檢修活動產生的廢機油、廢潤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規范處置。 (六)加強運營期風險防范工作。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防止事故發生,避免或者減緩環境風險情況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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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采取網絡及報紙公示、張貼公告方式依法依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