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項目鐵路專用線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公示
經審議,我廳擬于近期對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項目鐵路專用線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批復,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廳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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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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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項目鐵路專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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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湖南邵陽雙清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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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邵陽寶慶產業集中區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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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易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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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邵陽寶慶產業集中區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擬投資16366.65萬元實施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項目鐵路專用線工程,該線路在邵陽東站與邵陽東貨場間的婁邵貨場聯絡線K1+577.2處接軌,自接軌點向西引出,隨后采用半徑250米的曲線,避開高速公路收費站,折向北后分為兩條裝卸線至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內,線路長度為630.67米,全線鋪設有砟軌955米。裝卸作業區內設置2條裝卸線,有效長分別為240米、225米。該專用線設計時速40km/h,初期(2030年)、近期(2035年)、遠期(2045年)貨運量分別為25萬噸/年、30萬噸/年、57萬噸/年,主要運輸貨物品類為箱包、鞋靴、發制品、紡織服飾、中藥材、農產品、五金工具、工程機械等,均為集裝箱運輸。施工臨時用地全部位于永久占地范圍內,不新增臨時用地。項目占地及評價范圍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天然公益林、一級公益林等環境敏感區,項目所在地屬于資水中上游省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SZ2),區域水土保持方案已取得邵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批復。項目不設取土場、棄土場,棄渣全部交由邵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依法依規調配消納。 根據《報告書》和專家意見,結合湖南省生態環境事務中心《關于<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項目鐵路專用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意見的報告》(湘環事評環〔2025〕14號)、邵陽市生態環境局的預審意見,該項目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及相關規劃要求,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本批復要求的前提下,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有效緩解和控制,我廳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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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項目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須全面落實《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并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圍,不新增臨時占地,施工營地、臨時堆場等均設置在邵陽鐵路貨棧查驗場及本項目永久用地范圍內,減輕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采用綠色施工工藝,加強邊坡防護,嚴格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現場設置護坡、擋土墻、臨時排水溝、沉砂池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場地采取生態修復。做好路基邊坡、站場綠化工程,美化項目周邊設施景觀環境。 (二)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規模為10立方米/天,工藝為AAO+除臭+消毒)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區合理設置廢水處理設施,對施工車輛、設備沖洗廢水進行收集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運營期生活污水采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市政污水管網接通前回用于廠區綠化,不外排;污水管網接通后,排入邵陽市進站路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 (三)嚴格落實環境振動及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將噪聲防治措施列為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選低噪聲施工機械和施工工藝,避免噪聲和振動污染擾民。合理規劃鐵路兩側土地功能,建設單位應配合地方政府及其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在達標防護距離(鐵路外軌中心線30m)以內不得新建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社會福利等噪聲敏感建筑物。加強鐵路兩側綠化,加強鐵路管理、提高鐵路裝備技術含量,進一步降低鐵路噪聲及振動的影響。運營期加強站場裝卸噪聲控制,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裝卸作業時間(避免在午休及夜間裝卸),加強裝卸設備檢修維護及站場四周的綠化。預留環保資金,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必要時采取降低車速、增補或強化降噪減振措施等對策,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確保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及《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相應標準要求。 (四)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期應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文件規定,施工現場嚴格落實“8個100%”,落實灑水抑塵、濕法作業、車輛清洗、密閉運輸、路面硬化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揚塵污染。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設置混凝土攪拌站。施工期無組織大氣污染物排放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限值。 (五)落實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措施。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項目施工棄渣由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依法依規調配至園區3-03b#地塊、H-33#地塊及3-17#地塊回填,不設置棄渣場。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運營期車輛、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危險廢物在站場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相關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環境風險管理要求,嚴防事故發生,避免或者減緩環境風險情況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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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依法依規開展了公眾參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