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 索引號:430S00/2025-174090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5-10-21 16:21
- 名稱: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HNPR-2025-13014
湘環發〔2025〕62號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處室、各直管直屬單位:
《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管理辦法》已經2025年第4次廳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廳機關各處室及各直管直屬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各市州生態環境局參照執行。
附件: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管理辦法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的管理,更好地發揮專家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中的技術支撐作用,確保評估工作科學、公開、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湖南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家,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入選專家庫,以獨立身份參與省級建設項目(非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下簡稱“環評文件”)技術評估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專家庫的建設,委托省生態環境事務中心(以下簡稱“省事務中心”)負責專家庫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專家的遴選、抽取和管理依托“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專家庫系統”(以下簡稱“專家庫系統”)開展。
第二章 專家庫建設
第四條申請入選專家庫的專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廉潔履行工作職責;
(二)熟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環境影響評價有關文件、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等內容;
(三)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熟悉本專業或行業領域有關政策規定、生產工藝、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等,且具有5年以上相關專業領域從業經驗;
(四)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技術評估及現場踏勘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特需的資深權威專家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在咨詢評審等活動中無不良記錄,無違法犯罪、嚴重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
第五條申請專家入選專家庫采取個人申請或單位推薦方式。申請人可通過專家庫系統在線提交專家入庫申請表及附件材料(附件1)、專家承諾書(附件2)。采取單位推薦方式的,應當事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
專家庫實行動態更新調整,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并公布調整結果。
第六條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省事務中心對申請入庫專家進行審核,滿足入庫條件的,按程序審定,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入選專家庫。
第三章 專家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專家在參加技術評估工作中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所評估的環評文件及相關情況的知情權;
(二)根據環評技術評估的要求,獨立發表意見,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干預的權利;
(三)按規定獲得相應專家咨詢費的權利;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專家在參加技術評估工作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
(二)嚴格遵守廉政規定,不得收受影響客觀、公正參與技術評估工作的他人財物或其他好處;
(三)提供客觀、公正、可靠的技術評估意見,對所發表或出具的意見負責;
(四)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對評估活動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含技術秘密)、參與技術評估的過程情況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信息保密;
(五)嚴格遵守回避規定,發現與受邀參與的技術評估有關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存在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六)在技術評估工作中發現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審批部門等有關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以權謀私以及其他違紀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部門反映;
(七)在參與技術評估工作中,專家應接受省生態環境廳及省事務中心的監督、考核和管理。評估會后五個工作日內,將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日常考核表(附件3)上傳至專家庫系統;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專家抽取
第九條 技術評估專家的抽取,由省事務中心技術評估部門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根據建設項目所涉及的行業、專業、區域,通過專家庫系統隨機抽取。
第十條特別敏感或復雜的項目,若隨機抽取方式不能滿足需要,由省事務中心技術評估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經項目審批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采用庫內指定選取方式或庫外特邀方式選取專家,指定專家和特邀專家總人數不得超過所聘請專家總數的30%。涉密項目專家可不從專家庫系統抽取。
第十一條同類項目打捆召開項目評估會,可由同一批專家評估。
第十二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專家應主動提出回避請求:
(一)項目建設單位或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是專家所在單位;
(二)參與過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技術文件編制、指導或審核的;
(三)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是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或參與相關文件編制的;
(四)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
第五章 專家考核與管理
第十三條技術評估工作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省事務中心技術評估部門應在專家庫系統對專家的業務水平和工作態度進行考核打分,總分100分,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差三個檔次。專家日常考核量化賦分表見附件4。
第十四條入選專家庫的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專家資格并移出專家庫:
(一)存在1次專家日常考核為“差”的;
(二)違反廉政、保密、回避規定的;
(三)不負責任,弄虛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觀、公正履行評估職責的;
(四)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參加技術評估工作兩次以上的;
(五)在環境影響信用平臺有信用記分的;
(六)觸犯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七)其他需要予以出庫的情形。
具有上述(一)~(五)所列情形被取消入庫的專家,自出庫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庫;具有(六)所列情形的 ,終身不得入庫。
第十五條專家年齡超過65歲,原則上自動退出專家庫。
第十六條專家個人信息實行動態更新,專家工作單位、職稱、聯系方式等信息變化,應主動告知,并在專家庫系統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專家庫建立痕跡管理機制。對專家個人信息更新、出入庫、選取結果、考核和環評文件日常考核表進行全程留痕做到相關記錄可查詢、可追溯。
第十八條相關人員在管理和使用專家庫過程中,有失職、瀆職、徇私舞弊、不正確履行職責等行為,依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適用于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的使用與管理,市(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庫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專家入庫申請表
2.專家承諾書
3.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日常考核表
4.專家日常考核量化賦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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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
2025年10月21日印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