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0年版)》的通知
HNPR-2021-13004
湘環發〔2021〕19號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0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20〕18號)、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環人事〔2020〕14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政辦函〔2021〕67號)精神,深入推進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2020年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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