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湖南省正式將產業園區納入環保信用評價體系
12月31日,湖南省正式發布了《湖南省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湖南省產業園區環保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在修訂了原有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全國首創性地將產業園區納入了環保信用評價體系,有助于完善環保信用基本制度,規范企事業單位和產業園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高環境管理水平,推動綠色發展。
《湖南省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在《湖南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湘環發〔2015〕1號)及《湖南省環境保護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湘環發〔2017〕14號)兩個管理辦法的基礎上修訂整合而成。管理辦法修訂后,參評范圍得以擴展,評價指標有所調整,評價等級融合黑名單,評價標準量化為實時計分制,評價結果的應用進一步得到明確。
《湖南省產業園區環保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制定緊緊圍繞今年省五部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科技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產業園區生態環境管理的通知》要求,甄選了評價指標,明確了懲戒措施,其編制屬于全國首創。在此之前,全國范圍內還沒有專門針對產業園區實行環保信用評價的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