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對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0646號建議的答復
- 索引號:430S00/2025-125635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5-06-16 17:11
- 名稱: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對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0646號建議的答復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對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0646號建議的答復
何忠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嚴格執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建議》收悉。我廳高度重視,經認真研究,并充分商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認真學習了該提案,分析全面深刻,建議中肯,對進一步加強我省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有很好的指導意義,我們將認真研究吸收,并在今后工作中運用實踐。
一、開展的工作
加強鉛蓄電池回收污染防治,對于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省堅持和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提高環境監管水平,有力推動鉛蓄電池收集、利用企業行業規范有序發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積極推動鉛蓄電池行業規范化發展。制定印發《湖南省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推動鉛蓄電池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認真落實工信部《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持續開展鉛蓄電池行業規范管理,在企業布局、生產能力、工藝與裝備、環境保護、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節能回收利用等方面加強指導。截止2024年底,全省已經2家企業列入《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商務部門加強了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督促回收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落實回收臺賬制度,如實記錄廢鉛蓄電池的來源、數量、去向等信息,確保回收過程可追溯。
二是建立健全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2019年4月,我省組織開展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確定5家電池生產企業或電池生產企業與相關拆解利用企業組成的聯合體為試點單位,在全省建成了26個集中轉運點、92個收集網點,規范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轉運行為。試點工作結束后,2022年9月我省印發《湖南省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2025年1月又印發《關于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試點工作結合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統籌推進,原有試點單位平移整合至小微試點收集單位,不斷完善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
三是不斷提升廢鉛蓄電池回收監管水平。建立了廢鉛蓄電池經營信息錄入制度,在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增設了廢鉛蓄電池子系統,設置了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管理信息、電池銷售量信息、廢鉛蓄電池社會源收集、集中轉運點查詢、收集網點查詢、試點單位查詢等功能模塊。將廢鉛蓄電池收集、運輸、貯存、利用等環節納入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廢鉛蓄電池從產生到利用的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將廢鉛蓄電池監管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監管、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等專項行動,加大廢鉛蓄電池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將非法轉移、倒賣、利用處置廢鉛蓄電池的違法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信息納入生態環境領域違法失信名單,實行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二、有關建議答復
一是關于“嚴格監督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執行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建議。我們將進一步積極推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落地落實,引導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確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逐步實現。
二是關于“加大執法力度”的建議。下一步,我們將加強信息化監管水平。建立鉛蓄電池經營單位反向監督機制;組織開展廢鉛蓄電池專項行動,對廢鉛蓄電池產生、收集、處置利用單位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廢鉛蓄電池非法轉移,非法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關于“推動建立合法合規的銷售回收體系”的建議。下一步,我省將科學指導廢鉛蓄電池試點單位整合納入小微企業收集試點統一管理,推進鉛蓄電池規范回收,強化廢鉛蓄電池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確保廢鉛蓄電池得到有效的收集及安全利用,防范廢鉛蓄電池回收過程的環境風險。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