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三屆第二次會議第0984號提案的答復
- 索引號:430S00/2024-180386
- 題裁分類: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4-06-15 11:27
- 主題分類:
- 主題詞:
- 名稱: 對省政協十三屆第二次會議第0984號提案的答復
鄧建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用數字化規范我省廢鉛蓄電池回收行業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數字化平臺建設是規范廢鉛蓄電池行業環境監管的重要措施,可有效杜絕我省廢鉛蓄電池回收行業發展亂象。生態環境部門主要負責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監管。近年來,我廳堅持和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提高信息化監管水平,有力推動鉛蓄電池收集、利用企業行業規范有序發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兩方面工作。
一、建立廢鉛酸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為避免廢鉛蓄電池回收亂象,規范廢鉛酸蓄電池收集、運輸、貯存、利用等環節,我廳聯合省交通廳印發《湖南省廢鉛酸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湘環發〔2019〕6號)和《湖南省廢鉛酸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補充方案》(湘環發〔2020〕32號),明確試點單位范圍,細化試點單位建設、審批要求等方式確定試點單位。為統籌開展試點建設,強化屬地監管責任,2022年印發了《湖南省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湘環發〔2022〕62號),明確現有廢鉛酸蓄電池集中收集轉運試點在有效期滿后,按要求整合納入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管理。目前,通過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全面規范了危險廢物收集行為,系統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轉運不及時、環境風險高等問題。同時,我省制定了《湖南省危險廢物跨省轉入利用管理辦法(試行)》(湘環發〔2022〕90號文),將廢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廢物列入“白名單”管理,全省廢鉛酸蓄電池收集運輸處理體系現已基本建立。截至2024年4月,全省共廢鉛酸蓄電池電池收集單位67家,綜合收集能力約74.38萬噸/年。廢鉛酸蓄電池綜合利用經營單位4家,綜合利用能力約45.70萬噸/年。
二、建立廢鉛蓄電池信息化監管平臺。我省已建立廢鉛酸蓄電池經營信息錄入制度,在湖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增設了廢鉛酸蓄電池子系統,設置了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管理信息、電池銷售量信息、廢鉛酸蓄電池社會源收集、集中轉運點查詢、收集網點查詢、試點單位查詢等功能模塊。將廢鉛酸蓄電池收集、運輸、貯存、利用等環節納入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廢鉛酸蓄電池從產生到利用的全過程信息化監管。據統計,2023年度全省67家廢鉛酸蓄電池收集單位,4家利用單位,收集、利用鉛酸蓄電池14.99萬噸,運行電子聯單2.55萬份。
下一步,我廳將不斷完善省固廢系統跨省轉入審批功能和企業監管基本分類功能,指導小微企業利用智能磅秤和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等實現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規范化,同時利用信息平臺建立廢鉛蓄電池經營單位反向監督機制,督促試點單位加大廢鉛蓄電池收集力度,探索構建“網點集群、全域覆蓋、智能收集、托管服務、閉環管理”的新路徑,深入推進信息化監管。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