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405號提案的答復
- 索引號:430S00/2024-181642
- 題裁分類: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4-05-1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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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405號提案的答復
彭新良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針對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相關問題和提出的建議,我廳高度重視,由分管副廳長為領辦領導,組織對部分市州開展調研,結合近年來工作開展情況,梳理相關情況,研究落實措施。
一、加強環保類監督執法整體統籌
一是做好省級檢查的統籌。2024年4月,我廳由廳辦公室牽頭,要求各處室、各單位制定年度督檢考計劃,報廳辦公室審核,原則上在計劃內開展相關工作。各處室、單位每周督檢考工作提前3個工作日向廳辦公室申報,由辦公室統籌安排,不擾亂基層正常工作,不指令基層安排車輛住宿。公開受理基層舉報投訴電話或郵箱,暢通監督渠道。如2023年11月,我廳固體處、執法局開展聯動,將“兩打”專項省級檢查與危險廢物評估工作進行結合,展開聯合檢查,達到“同一批人、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的良好效果。二是統籌省市之間的執法檢查。自2020年開始,我廳在年初均會制定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并下發全省,將需要開展的執法工作一次性部署到位,要求各地以此結合當地實際,也要制定相關計劃,并嚴格執行。各地均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為基本手段,盡量統籌信訪、專項等相關檢查,減少入企檢查次數,做到“入一次門、查多項事”。如省級每年須開展的ODS專項檢查,我廳均會聯合省市場監管局,在規定時間內,會同地方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對相關企業“只查一次”。三是大力推行差異化監管和柔性執法。將寬嚴相濟、包容審慎貫穿執法全流程,制定落實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正面清單企業激勵措施、免罰事項清單,在全國首創輕罰與免罰“二合一”告知承諾制。將1144家企業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積極提升非現場執法能力,堅持對長期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惡意違法企業“嚴懲重罰”;鼓勵企業形成常態化守法,引導企業主動及時改正輕微違法行為,2023年全省共實施免罰691宗,免罰款金額8092萬元。
二、調整更新相關執法標準
根據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數據統計,當前我省重點行業企業各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均可達工業總排放的70%以上(長沙為60%~75%),《技術指南》涉及的39個重點行業是我省主要的工業廢氣排放源,符合我省現階段產業結構特征。河南、河北等省份結合實際將本地特色排放行業納入應急管控,但我省考慮既守住環保安全底線、又為企業保駕護航,暫沒有加嚴擴大范圍新增行業,未統一要求對非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應急管控。為落實國家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統一要求,確保全省范圍同一行業同等績效水平的企業減排措施相對一致,保障應急減排公平性,防治污染企業轉移,減少對小微企業的影響,我省及長沙市仍需執行國家《技術指南》要求,同時結合日常幫扶積極幫助重點行業企業排查問題,明確整改措施,開展績效提級,減少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對企業生產的影響。
三、保障基層執法力量
一是強化人員能力提升。2023年,共舉辦省級執法培訓8期2480人次;堅持“全員、全年、全過程”大練兵,聯合省人社廳、總工會、共青團省委、省婦聯開展執法大比武活動,組織2570名執法人員進行執法知識線上考試,組織VR模擬執法、無人機操作等9個競賽科目現場比武,取得“五一勞動獎章”“巾幗建功標兵”等10個省級榮譽。二是穩步推進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制定并下發全省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將規范化建設納入市州局年度考核指標。截止目前,12個市級執法機構通過省廳驗收,44個縣級執法機構通過市局驗收;2023年至今,我廳先后掛牌成立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綜合類和污染源自動監測專項類實戰實訓基地。三是抓好隊伍作風建設。2024年以來,我廳在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系統內組織開展作風建設專項活動,從嚴守紀律底線、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等方面,進一步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整體水平。
四、優化執法檢查考評機制
近年來,我廳在年度考核、專項考評等工作中,不斷對相關標準進行優化。在年度考核中,自2022年開始,不再將處罰額度作為相關指標,自2024年開始,處罰案件數量也不再作為指標,而將案件質量納入其中。在2023年“利劍”交叉執法中,我廳將之前“誰發現問題數量多”的考評要求調整為“誰發現的問題準”,在檢查的企業數量和發現問題數量減少的同時,發現并立案查處的違法行為數量得到明顯提升。在信息化系統的升級改造中,也將增加對企服務端口,在強化幫扶服務的同時,也第一時間接受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共同推動生態環境執法在展現打擊惡意違法“力度”的同時,體現服務經濟發展的“溫度”。
五、下一步措施
雖然我省生態環境執法在方式、效率和能力水平上有一定的改變和提升,但是距離國家、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下一步,我們將嚴格落實國、省相關要求,結合您提出的相關建議,堅持“應查盡查、應罰盡罰、應移盡移、應免盡免、應改盡改、助企紓困”原則,充分體現生態環境執法的“力度”與“溫度”,強化以下舉措:
(一)依法從嚴,進一步提升執法質效。緊緊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提效達標,保優爭先”中心任務,優化考核方式,將執法的重點由辦案數量向案件質量轉變,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依法查處主觀惡意、群眾反映強烈、造成嚴重后果等重大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守護好生態環境安全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利益。
(二)審慎包容,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統籌各項執法任務,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正面清單等監管方式落實落細。充分發揮自動監測、電力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在減少檢查頻次同時精準發現環境問題。適時調整免罰清單事項,對于首次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后果的,依法予以免罰輕罰。
(三)強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嚴肅開展執法稽查,規范全省環境執法行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嚴格落實清廉環保建設要求,扎實推進執法隊伍作風專項整治,塑造生態環境執法的良好形象。
(四)多措并舉,進一步強化執法普法。充分運用“兩微一網”,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向社會發布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釋法,在入企檢查、案件辦理過程中,推進“說理式執法”,幫助企業自主守法經營。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