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進展緩慢”問題整改銷號情況的公示
我廳已完成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進展緩慢”問題整改,按照《關于印發<湖南省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湘發電〔2025〕3號)和《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實施辦法》(湘辦〔2023〕12號)文件要求,現對問題整改銷號情況進行公示。
一、問題表述
督察發現,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間共需完成47個縣區,但截至督察進駐時,僅完成5個。
二、整改目標
全面完成47個重點縣市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強督導幫扶。加強進展調度、經驗交流和現場調研指導,督促指導各地加快推進污染源排查、污染源清單建立、成果報告編制等任務。(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
2.壓實工作責任。將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納入省級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糧食安全考核,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務,有序有效開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整治。(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
3.強化支持保障。邀請國家技術團隊對湖南省成因排查工作加強指導,充分利用省內相關科研院校技術力量,分區域、分類型開展成因排查技術指導。強化資金保障,積極申報項目資金,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完成時限:2025年10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況
(一)加強督導幫扶。定期調度47個重點縣市區農用地溯源整治工作進展,組織相關部門及技術單位研究會商,及時解決推進溯源工作存在的問題,督促市州及技術單位及時整改到位;轉發湘潭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整治工作經驗,指導各市縣生態環境部門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借鑒,加快推進農用地溯源工作;組織技術幫扶組赴長沙市、衡陽市、益陽市、郴州市及婁底市等市州開展現場調研幫扶,督促技術單位抓好質控工作,提高溯源工作質量。截至目前,已完成省級47個重點縣市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按縣市區建立污染源清單、污染源整治清單、編制整治計劃及成果報告等,并通過專家技術評審組審查。
(二)壓實工作責任。印發《湖南省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湖南省2025年度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將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整治納入凈土保衛戰、糧食安全考核重點內容,壓實當地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門主體責任;制定印發《關于規范推進我省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規范全省溯源技術標準、工作路線、質量控制等要求;組織召開全省農用地溯源和整治工作推進會,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蓋,分解下達我省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整治任務;分批次組織縣市區溯源技術單位、相關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召開工作會商會,明確技術排查和行政排查雙結合,壓實當地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門污染溯源主體責任,確保溯源工作質量。
(三)強化支持保障。邀請生態環境部土壤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國家團隊在我省開展農用地溯源整治培訓指導;印發了《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監測技術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工作實施方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建檔規范》等技術文件,規范溯源工作要求;省級組織技術幫扶專家組,分片區指導幫扶,指導各市州、各縣市區有序推進溯源整治工作,提升溯源工作質量;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技術交流,解讀技術指南、建檔規范、質量控制等技術要求、典型案例、補充監測區布點要點及采樣要求等;將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及整治項目,納入土壤污染防治等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范圍,符合入庫條件的優先推薦申請中央儲備庫項目,47個重點縣市區農用地溯源項目已全部落實資金,確保了溯源工作按期完成。
五、驗收銷號情況
關于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進展緩慢”問題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完成相應的整改任務,達到整改目標,并通過省級銷號驗收,現進行銷號公示。
如對該問題整改銷號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反映。
監督電話:0731-85698140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路3段118號


